阜阳律师咨询提醒我们如何维护消费权益 |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在这方面,政府与社会理应大有作为。显而易见,只有政府部门尽职尽责,监管企业是否恪守契约,尽全力护卫或救济社会的自我维权,保障食品安全于日常,才不至重蹈“三鹿”式的覆辙,中国食品业的大改观也才能有望实现。 2008年底,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表示,法援中心148法律服务专线可向“问题奶粉”受害婴儿家长提供法律帮助。经济困难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北京受害婴儿家长,法援中心还会提供法律援助,有律师免费帮其维权。此前,北京市已对《法律援助条例》作出解释,将因产品质量低劣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列入法援范围。 就在不久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接受美国《科学》杂志主编专访时谈到,“事情发生在企业,但政府有责任,特别是在监管方面”。温总理还郑重强调,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和健康来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要加强立法,依法治理和监督从田地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 司法机构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和平解决社会争端的最后一道闸门。任何希望有序消化矛盾的社会,都会向申告者敞开司法大门,实现其利益诉求。必须承认,一切立法成败得失的关键仍在于最后之执行。如本报此前发表的相关评论指出的,此时此刻,在国产奶业脱胎换骨走向重生的同时,全社会亦将目光投向“问题奶粉”涉及的受害者权益将如何补救。其结果将不仅体现政府与社会在解决这一问题时的态度是否坚决,同样将表明今日政府处理公共事件的善后水准与痛定思痛的能力。 请不要低估此次“问题奶粉”的毒性与由来已久。一些不法分子除了将三聚氰胺掺入牛奶,同时还添加其他东西与三聚氰胺混合。这种混合物被称为“蛋白粉”。一些“大龄结石娃娃”浮出水面。广州一家医院收治“结石娃娃”最大的是7岁,他们都是在四五年前就查出患有结石,但原因不明,一直未得到有效治疗。据说他们在婴幼儿时期也长期食用“三鹿”等品牌的奶粉。 中国消费者协会负责人也表示,消费者可以依法通过各种途径维权索赔,中消协一定会帮助消费者。 食品安全近系消费者生命健康,远系中华民族的未来,责任重于泰山,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政府有执法监督的责任,媒体有舆论监督的责任,而消费者则有投诉举报的责任与索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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