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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京阜律师事务所组织学习《律师与法官检察官接触交往负面清单》

  2021年11月19日下午,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与法官检察官接触交往负面清单》通知精神,以及阜阳市司法局工作要求,在安徽京阜律师事务所主任范丽领学下,我所律师、行政人员等人员,共同对《律师与法官检察官接触交往负面清单》进行深入学习、领悟、交流。

  该负面清单从构筑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不正当交往的防火墙出发,分别从不正当接触、利益输送、违规从业、不正当宣传等“四大方面十八条”详细列明了禁止事项,为律师在执业办案过程中依法规范自身行为指明了方向。通过相关学习,我所律师纷纷表示,省司法厅出台的该接触交往负面清单对律师规范执业具有积极重要意义,在今后的执业活动中要更加严格要求自身,严守执业操守,自觉与法官检察官保持正当的交往距离,坚决抵制触碰“红线”之行为,为营造律师行业公平健康的执业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会后,我所主任范丽就进一步加强律所律师日常工作监管,规范律师个人执业行为提出了意见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