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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京阜律师事务所深度解读王宝强离婚案法律误区

  阜阳律师事务所先表明立场,作为法律工作者,在没看到确实的证据之前不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这是我的职业习惯,至于所谓的捉奸视频和开房记录,阜阳京阜阳律师事务所真的没看到,毕竟网上的好多链接都是葫芦娃。所以以下判断都是在“如果”的基础上,万一有错也是难免。       

 

       

  出轨方能否净身出户?
  阜阳律师事务所就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不能。
  目前法律中对所谓的无过错方有两种权利保护方式:一是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失,二是在财产分割上的倾斜。
损害赔偿这一块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即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存在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只有这四种情况,没有任何兜底规定,所以即使马蓉出轨,王宝强也没法向她主张损害赔偿,因为根本无法可依。
这里不能不为无过错方叫屈,但法律规定就是如此,法官也没有办法。当然双方协商的赔偿可以随意,不过聪明人一般都不会在调解书中写明“赔偿”的字样。      

  关于财产的不均等分割。
  很多人总有“过错方净身出户”的错误观念,这个错误观念一是来源于道德层面,二是最高法的一个司法解释,那个司法解释中提到财产分割“本着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可惜这个原则并没有在正文当中出现,仅在引言部分提到。在实际审判中,部分法官会依据这个原则,根据自己的经验进行一定的酌情处断,但如果法官没有任何倾斜地作出判决,那么这个判决在法律上仍然是公正的。    
  唯一的一个例外是:当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不分或少分。如果马蓉和宋某确实存在这些行为,这可能是王宝强保住自己财产的一个突破口。但这需要证据,需要证据,需要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证据几乎是所有案件胜诉的最重要的东西,这个下面还会提到。在没有有效证据能证明存在财产恶意转移的前提下,即使马蓉真的出轨,她仍有可能会分得王宝强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所有收益。
  国内法律对离婚的判别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感情破裂。话说这个标准真是一言难尽,所以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很多法院都会在另一方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予以驳回,然后等上六个月再次起诉,一般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概率基本上能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甚至更多。
  所以尽管马蓉出轨这件事可能对财产分割影响不大,但对于离婚判决还是具有重要意义的,毕竟出轨这件事已经足以认定感情破裂,虽然从逻辑上仍然有些说不通。

  阜阳律师事务所在这里给想要离婚的小伙伴提个醒:如果打定主意离婚,千万千万不要撤诉,否则你认为的“第二次起诉”会变成“第一次起诉”,我的一个朋友就这样被法官忽悠过,结果就是白白耽误了一段时间。       

 

  再说关于传言的银行卡问题。
  阜阳律师事务所听说王宝强连自己银行卡有几张都不知道,这个……实在是太老实了。但如果有人用王宝强的身份证去办理了银行卡,而银行又没尽到审核义务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王宝强也可以要求银行赔偿。一般来说,代办法律事务应当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等,不过凭密取款并不需要这些。
另外说句,马蓉支配王宝强个人取得的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并不需要征得王宝强的同意,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恶意。但如果马蓉不是经纪公司的负责人,她要是动用了公司的财产,还是会构成侵权或者犯罪的。